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多久出来?
从法律角度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也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
若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出具时间会有所不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通常有一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在检验、鉴定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要出具认定书,而检验、鉴定本身最长可能耗时六十日。
另外,如果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等内容,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