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情况下如何追回工程款?
未签合同的情况下追讨工程款可能面临一些挑战,但仍有解决途径,双方需协商解决,争取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利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建议今后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支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工程干完了,没签合同,发包方拖着工程款不给怎么办?”这是很多施工方尤其是中小包工头常面临的困境。不少人误以为没签书面合同就无法维权,只能吃“哑巴亏”。其实不然,从法律角度看,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施工关系,施工方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回工程款。核心在于固定证据、明确法律依据,按规范流程主张权利。
首先要明确,书面合同并非主张工程款的唯一依据,事实合同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具体到建设工程领域,只要施工方实际完成了工程建设,发包方接受了工程成果,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施工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同时,《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也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是承包人施工、发包人付款,书面形式缺失不影响双方核心权利义务的成立。
结合典型案例更易理解:包工头老王承接了甲公司的景观提升工程,双方口头商定方案后,老王便带领工人进场施工,未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交付后,甲公司迟迟不结算付款。老王多次催要时,甲公司法人虽承诺解决却始终拖延,无奈之下老王诉至法院。庭审中,老王提交了施工图纸、现场照片、与甲公司法人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存在事实施工关系,判决甲公司向老王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此案关键在于,老王通过各类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施工事实和发包方接受成果的事实。
追讨无合同工程款,最关键的一步是收集固定证据。核心证据需围绕“存在施工事实”“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数额”三大核心要素。具体可收集以下几类材料:一是施工过程类证据,如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等,证明工程内容和施工过程;二是成果交付类证据,如工程验收单、交付记录、发包方使用工程的照片视频等,证明工程已完工并被接受;三是价款沟通类证据,如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函件等,记录双方关于工程款数额、付款时间的协商内容;四是辅助证据,如材料采购凭证、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出勤记录等,佐证施工投入和实际工程量。若双方对工程量有争议,还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申请专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以确定工程款数额。
证据收集完整后,可按“协商—调解—诉讼”的流程逐步推进维权。第一步优先协商,主动与发包方沟通,出示证据说明施工事实和欠款情况,争取达成书面结算协议或付款承诺,这是最高效低成本的方式。第二步若协商无果,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业协会、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调解,借助行政或行业力量推动解决。第三步调解不成则启动诉讼,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施工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发包方拒绝付款之日起计算,需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时效。
最后提醒两个关键注意点:一是资质问题不影响工程款主张,即便施工方是自然人(如案例中的老王),不具备法定施工资质,导致事实合同无效,但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施工方仍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二是避免证据瑕疵,收集证据时要确保来源合法,如通话录音需明确对方身份,聊天记录要完整留存,切勿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可能无法被法院采信。
综上,没签合同不代表丧失追款权利,事实合同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追讨无合同工程款的核心是“证据为王”,只要充分收集施工、交付、价款相关证据,按合法流程推进,就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此也提醒施工方,后续承接工程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价款、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从源头规避纠纷风险。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jysykid.com/jysykid/1948.html发布于 2025-12-30 1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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