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满12分应对策略,律师指导保住驾照不吊销流程解析
驾照扣满12分并不意味着驾照被吊销,司机不必恐慌,律师指出,司机可以按照一定流程来保住驾照,首先需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通过后可重新获得驾照,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再次违法扣分,这一流程为司机提供了改正错误、重新学习的机会,有助于提升驾驶安全意识和技能。
不少车主遇到驾照扣满12分的情况,都会陷入焦虑,甚至误以为驾照会直接被吊销。其实,扣满12分不等于吊销驾照,而是触发“满分教育”程序,只要按规定流程处理,就能顺利拿回驾照。作为专业律师,今天就把全流程和避坑要点讲清楚,帮你少走弯路。
首先明确核心原则:扣满12分的核心是“教育+考试”,而非直接吊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12分,交管部门会扣留驾照,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通知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这里要分清“扣留”和“吊销”的区别:扣留是暂时收存,完成学习考试后会返还;吊销是彻底作废,至少2年内不能重新申领,二者法律后果天差地别。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收到通知起,30日内必须启动处理流程,超期未处理的,交管部门会直接注销驾照,届时只能重新报考全部科目。
通用处理流程:3步走,顺利拿回驾照。第一步,停止驾车,确认违章。驾照被扣留后,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否则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面临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还会加重处理后果。随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车管所窗口,核对违章记录,若发现存在被套牌、违章记录错误等情况,要及时提交申诉材料,申诉成功可撤销扣分,无需后续学习考试。第二步,参加满分教育学习。需在驾照核发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处理地的交管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学习方式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其中现场学习天数不得少于2天,单日学习满3小时计为1天。第三步,参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学习完成后,预约科目一考试(满分100分,90分合格),合格后记分清零,交管部门返还驾照;不合格的,10日后可重新预约,直至合格为止。
不同驾照的特殊要求:C照与大中型客货车驾照有差异。持有C1、C2等小型汽车驾照的,按上述通用流程处理即可。但持有A1、A2、B1、B2等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的,要求更严格:满分学习时间延长至30天,现场学习天数不少于5天;学习考试合格后,驾照会被降级处理,若想恢复原准驾车型,需在3年后重新申请增驾,并通过相应的科目考试。此外,若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记满12分,或累计记分满24分以上,除了科目一考试,还需额外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累计记分满36分以上的,需加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全部合格后才能清分领照。
3个高发误区,千万别踩坑!误区一:找人“买分消分”。不少人想通过花钱买分解决问题,殊不知买卖记分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买卖双方都会被处以罚款、暂扣驾照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记分无法撤销,反而会加重处罚。误区二:学习考试期间偷偷开车。即便只差最后一步考试,只要驾照还处于扣留状态,开车上路就属于无证驾驶,一旦被查,之前的学习成果全部作废,驾照直接吊销。误区三:忽视罚款缴纳。满分学习考试合格后,需先缴清所有违章罚款,记分才能真正清零,否则记分会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影响驾照正常使用。
律师实操建议:提前规避风险,高效处理问题。一是日常做好记分管理,定期通过交管12123查询记分情况,若记分接近12分,可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减免记分(一个周期内最多减免6分),避免记满12分。二是记满12分后,优先选择线上预约学习考试,节省时间成本,同时妥善留存学习记录、考试凭证等材料,以备后续核查。三是遇到违章异议、超期未处理等复杂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向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避免因自行处理不当导致驾照被注销。
综上,驾照扣满12分并不可怕,只要在30天内按“停止驾车—确认违章—满分学习—考试清分”的流程处理,就能保住驾照。核心是遵守法律规定,拒绝投机取巧的违法行为。驾驶执照是合法驾车的凭证,记分制度的初衷是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而非惩罚。希望大家都能文明驾驶、规范行车,从源头避免记分累积;若不幸记满12分,就按流程积极处理,切勿因焦虑或侥幸心理犯下更严重的错误。若有具体问题,可拨打12123交管服务热线咨询,或联系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附:核心法律条款摘要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小型汽车驾驶人记满12分需参加7天满分学习(现场学习不少于2天);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需参加30天满分学习(现场学习不少于5天)。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单日学习满3小时计为1天。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记满12分或累计满24分以上的,需加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累计满36分以上的,需加考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jysykid.com/jysykid/2115.html发布于 2026-01-09 12:00:05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有律网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