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父协助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虐女案二审对关键争议点有哪些审查?
关于生父协助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虐待女童案的二审,其审查的关键争议点主要包括:,1. 生父及继母的刑事责任认定:法院将审查生父和继母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以及是否涉及故意杀人罪等刑事责任。,2. 证据充分性问题:二审将仔细审查案件的证据,包括现场勘查、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确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3. 孩子的保护问题:法院将关注如何更好地保护受害女童的权益,并审查一审中关于抚养权、监护权等问题的判决是否恰当。,二审法院将对以上关键争议点进行全面审查,以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虐待儿童是指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关于“生父协助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虐女案二审对关键争议点有哪些审查?”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湖北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父协助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虐女案二审对关键争议点有哪些审查?
在二审中,法院主要审查了以下几个关键争议点:
一是生父与继母是否存在共同虐待行为,特别是生父是否协助继母喂食女儿泻药;
二是虐待行为是否导致了女儿死亡的严重后果;
三是原审判决对两人的定罪量刑是否适当。
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这些争议点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二审中生父与继母可能提出哪些上诉理由,法院会如何回应?
在二审中,生父与继母可能提出的上诉理由及法院的回应概述如下:
生父与继母可能的上诉理由:
1、事实认定错误:他们可能会声称一审法院在认定虐待事实时存在错误,比如提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们喂食了女儿1600片泻药,或者提出其他辩解来否认虐待行为。
2、证据不足:他们可能会主张一审法院依据的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他们的罪行。
3、量刑过重:他们可能会认为一审法院在量刑时过于严厉,没有充分考虑他们的悔罪表现、家庭情况等因素。
法院可能的回应:
1、对事实认定错误的回应:法院会重新审查一审中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物证等,以确保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如果证据确凿,法院会维持一审的事实认定。
2、对证据不足的回应:法院会评估一审中提交的证据是否足够支持定罪。如果证据确实不足,法院可能会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或依法作出相应裁判。但在此案中,考虑到虐待行为的持续性和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间接证据,法院很可能会认为证据已经足够充分。
3、对量刑过重的回应: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判断量刑是否适当。如果一审量刑确实过重,且被告人有悔罪表现等从轻情节,法院可能会适当调整量刑。但在此案中,考虑到虐待行为的极端恶劣性和对社会的严重影响,法院可能会维持一审的量刑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关于“生父协助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虐女案二审对关键争议点有哪些审查?”的内容,湖北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湖北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