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解析
阴阳合同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监管而订立的表面与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关于其法律效力认定,通常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则具备法律效力,而阴合同因违反法律监管目的而无效,若阴合同反映真实交易意图且不存在违法情形,当事人主张以阴合同作为履行依据并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也存在,阴阳合同法律效力认定的关键在于其内容和目的是否合法合规。
阴阳合同作为民事交易中规避监管的常见手段,其法律效力认定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这类合同通常包含两份内容冲突的协议:一份为对外公示的"阳合同",另一份为真实履行的"阴合同"。其效力认定呈现"阳无效、阴区分"的司法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阳合同:虚假意思表示的无效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房屋买卖领域,为规避5%的契税而签订的"阳合同"(如将实际成交价500万元的房产申报为300万元),因双方均无按此价格履行的真实意图,该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案例中,当事人通过虚报价格偷逃税款达80万元,法院直接认定阳合同无效,并依据真实交易价格判决继续履行。
司法实践中,阳合同的无效认定具有绝对性。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只要存在价格、标的等核心条款的虚假约定,即构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虚假意思表示"。这种无效性不因部分履行或事后追认而改变,2025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某建设工程纠纷案中明确指出:"阳合同作为规避招投标的工具,其无效性贯穿合同存续全过程"。
阴合同: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区分
阴合同的效力认定需经历双重审查:形式合法性审查与实质合法性审查。形式上,阴合同需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违规)。实质上,需排除《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无效情形(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
在2025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股权转让案中,当事人签订的阴合同虽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因:1)转让价格反映市场真实价值;2)双方已实际履行付款义务;3)不存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法院认定该阴合同有效。但若阴合同涉及规避限购政策、虚构债务转移资产等情形,则可能因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被认定无效。
司法实践中的特殊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立了"备案合同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在建设工程领域,虽规定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依据,但2025年实施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八条明确,若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履行的阴合同系经合法变更,且变更内容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可按阴合同结算。这种例外规则体现了司法对真实交易关系的保护。
税务监管领域形成"穿透审查"机制。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发布的《关于阴阳合同税收征管的指导意见》规定,税务机关可通过资金流向、交付凭证等证据,认定阴阳合同的真实交易价格。在某直播行业补税案中,主播通过阴阳合同隐瞒收入2.3亿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2亿元,并处0.5倍罚款。
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签订阴阳合同可能面临三重法律风险:行政处罚(如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处0.5-5倍罚款)、民事赔偿(合同相对方可主张按阴合同履行或赔偿差价损失)、刑事追责(逃税数额达1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逃税罪)。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案例中,当事人因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款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合规建议包括:1)在房屋买卖、股权转让等交易中,通过补充协议明确价格调整的合法性;2)在建设工程领域,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避免"黑白合同"并存;3)建立完整的交易证据链,包括付款凭证、交付记录等,以证明真实交易关系。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本质上是法律对形式合法与实质正义的价值权衡。司法实践通过区分阳合同的虚假性与阴合同的真实性,既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背景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才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之道。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jysykid.com/jysykid/1024.html发布于 2025-10-31 1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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