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受害乘客该起诉哪一方
从法律角度,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导致乘客受伤,受害乘客起诉哪一方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确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承运人(出租车司机或其所属公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在此情形下,承运人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犯了乘客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双方均为民事赔偿主体。例如,若出租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违规变道等过错行为,导致与他人车辆相撞并造成乘客受伤,那么出租车司机及其所属公司应与对方车辆责任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以向出租车司机或其所属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为乘客乘坐出租车即与出租车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发生事故则构成违约;同时,乘客也可以向对方车辆责任方主张侵权责任,因为对方车辆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乘客的受伤。
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
此时发生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但二者只能择一。若选择侵权责任,乘客需证明对方车辆存在过错、自身损失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可要求对方车辆责任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若选择违约责任,乘客只需证明与出租车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及自身损失,举证责任相对简单,但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