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明星个人信息贩卖行为,违法追责,量刑标准明确

访客 2025-10-24 12:01:30 1277 抢沙发
贩卖明星个人信息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追究责任,针对这种行为,法律已经制定了明确的量刑标准,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保护个人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公众也应该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贩卖明星个人信息不仅涉嫌违法,达到法定标准更会构成犯罪并面临刑事处罚,明星的公众人物身份不影响其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行为定性:从行政违法到刑事犯罪的梯度追责

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覆盖所有自然人,明星并无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明确禁止非法买卖、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无论贩卖的是明星手机号、住址等基础信息,还是航班行程、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均属于违法行为。

当行为情节较轻时,将面临行政处罚: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而当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明星信息因需求旺盛成为非法交易的高频对象,但其法律评价与普通人信息完全一致。

入罪标尺:数量、获利与危害的三重考量

司法解释对入罪标准作出了清晰界定,贩卖明星信息是否判刑,关键看是否满足 “情节严重” 的情形。根据 “两高” 相关解释,以下情形均会触发刑事追责:

一是数量达标:贩卖明星行踪轨迹、财产信息 50 条以上,或住宿、通信记录等敏感信息 500 条以上,或其他个人信息 5000 条以上。上海某案件中,尹某出售明星航班信息 1 万余条,远超入罪标准,终被判刑。

二是获利超标:违法所得达到 5000 元以上即构成 “情节严重”。吴某出售 2000 余条航班信息获利 7000 元,已满足入罪条件。

三是造成危害:若贩卖的信息被用于犯罪,或导致明星人身安全受威胁等后果,即便数量、获利未达标,仍可定罪。

量刑梯度:从缓刑到重刑的差异化处罚

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判处相应刑罚,形成清晰的量刑梯度。对于 “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达到 “情节特别严重”(如数量、获利为 “情节严重” 标准的 10 倍以上,或造成明星重伤、精神失常等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连某某夫妇出售明星信息 2000 余条,获利 1.2 万余元,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而情节更严重的尹某则获刑三年(缓刑三年)。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实施此类犯罪的,不仅直接责任人会被判刑,单位也将被判处罚金。此外,若系初犯且全部退赃、确有悔罪表现,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予以从宽处理。

综上,贩卖明星个人信息绝非 “小事”,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一旦达到入罪标准必然面临判刑。这一法律规则既警示了不法分子,也提醒粉丝群体:追 “星” 需理性,购买明星隐私信息同样可能涉嫌违法,共同斩断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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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jysykid.com/jysykid/926.html发布于 2025-10-24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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