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17岁男生参与网诈团伙被判8个月,涉及罪名解析

访客 2025-11-04 12:02:03 1460 抢沙发
一名17岁男生因帮助网络诈骗团伙打电话而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其构成的罪名为诈骗罪共犯,该事件提醒公众要警惕网络诈骗,切勿因一时贪图小利而参与违法犯罪行为,也强调了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监管和教育的重要性。
近日,某地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17岁职校生杨某因提供电话卡帮助网络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下面小编为您带来更多相关细节。

17岁男生帮网诈团伙打电话获刑8个月构成什么罪名?

  杨某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该罪名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在杨某案中,其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 主观明知

  杨某通过“打手机口”方式,即使用两部手机搭建通话桥梁,使上游诈骗团伙直接与被害人通话。

  这种操作模式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提供帮助”,因其客观上为诈骗行为提供了通讯传输支持。

  2. 客观帮助行为

  杨某不仅提供自己及家人的电话卡,还积极邀约同乡杜某、严某参与,并负责联系上游诈骗团伙。

  三人共提供11张电话卡,拨打诈骗电话导致被害人高某损失47.5万元,其行为直接助长了犯罪实施。

  3. 情节严重

  根据司法解释,帮信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等。

  杨某案中,虽违法所得仅997元,但存在“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造成严重后果”(高某被骗47.5万元)这一兜底条款,符合立案标准。

  尽管杨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但法院认定其为“犯意提起者和积极邀约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作用,故未适用缓刑。

帮信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万?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帮信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1. 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

  行为人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为犯罪提供资金流转服务,累计金额达20万元即构成“情节严重”。

  2.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行为人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累计达1万元即达到立案标准。

  3.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

  行为人通过广告投放、流量支持等为犯罪提供资金,累计达5万元即构成犯罪。

  4.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行为人同时为多个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即使单项金额未达标,也可能因“对象数量”被立案。

  5. 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又犯罪

  行为人存在前科劣迹,再次实施帮信行为的,立案标准可适当降低。

  6. 被帮助对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如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即使行为人未直接获利,也可能被追责。

  在杨某案中,虽违法所得仅997元,未达1万元标准,但因“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造成严重后果”(高某被骗47.5万元),法院仍认定其构成“情节严重”。

  此外,行为人提供帮助但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支付结算金额100万元以上),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亦应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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