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高温作业国家标准规定有哪些?

访客 2025-07-07 12:01:29 11473
高温作业国家标准规定主要包括对工作环境温度的限制、劳动者的保护措施以及健康监测等方面的要求,针对高温作业环境,标准规定了具体的温度阈值和操作要求,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针对高温环境下的特殊工作需求,还提出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机制,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权益。
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于夏季高温作业国家有明确规定,主要围绕作业时间安排、高温津贴发放、职业健康检查、防暑降温措施及特殊人群保护等方面展开,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高温作业国家标准规定有哪些?

  一、作业时间安排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至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高温津贴发放

  发放条件: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例如,部分地区规定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要求: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且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一、发放条件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室外露天作业: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室内高温作业: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且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

  二、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全国各省份标准不一,但多数集中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之间,或按天折算为每天5元至25元。

  例如:

  北京:6-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33℃以上室内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6-9月,每人每月300元。

  浙江: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广东: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四川:自2024年8月1日起,每人每天13-23元。

  重庆:根据高温强度,按每人每天5-15元标准发放。

  河南:自2022年6月1日起,每人每工作日15元。

  天津:以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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