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首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仅有定金约定,而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并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其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后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应当退还。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法律上可以退吗?
定金在法律上并非不能退,其是否可以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例如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依据双方约定退还定金。
其次如果收受方没有商品的所有权或不具备出售资格,或者存在欺瞒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无法达成,收受方应退还定金。
除此之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等正当理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可以退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