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证记满12分后,驾驶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需结合驾驶证状态与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驾驶证记满12分后,若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或公告停止使用,则驾驶人在此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若驾驶证未被扣留或停用,则不属于无证驾驶,但需立即处理超分状态。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扣留或停用状态下的无证驾驶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驾驶人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考试。若驾驶人拒不参加学习或考试,公安机关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在此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被扣留或停用状态下的处理:
若驾驶证未被扣留或停用,驾驶人需在十五日内到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交管部门参加满分教育及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清除并返还驾驶证;若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学习直至通过。此时驾驶人虽未构成无证驾驶,但超分状态已限制其驾驶资格,需尽快完成处理流程以恢复合法驾驶资格。
结论:驾驶证记满12分本身不直接等同于无证驾驶,但若驾驶证被扣留或停用,驾驶人继续上路则构成无证驾驶。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处理超分状态,避免因无证驾驶面临法律风险。